住建部副部長黃艷 圖片來源:每經記者 張建 攝
“城市更新是一個永遠在路上的工作,現在是螺旋式上升。”9月25日上午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在“2020/2021中國城市規劃年會暨2021中國城市規劃學術季”上表示,進入新時期,城市發展建設的動力、動力機制均發生了變化,她強調,城市更新廣義上不是一場“建設行動”,而應是城市治理行動。
當前,我國城市化率已超過60%,城市發展進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——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并重,從“有沒有”轉向“好不好”。在此背景下,城市更新既要解決城鎮化過程中的問題,還要更加注重解決城市本身所產生的問題。
黃艷表示,城市更新的四個核心目標,就是要建設宜居城市、綠色城市、人文城市以及智慧城市。“真的要找到低碳發展的路徑。”她強調,近來控制大拆大建的一個主要原因,就在于我們每年“拆的東西”跟“建的東西”是失衡的,“第一步就走得不對”,而“拆”對于綠色發展、對于降碳,都會產生負影響。
值得注意的是,去年10月,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“實施城市更新行動”后,地方表現得非常積極,但也出現了很多問題。比如繼續沿用粗放的開放建設方式,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,大規模新增建設規模,不斷加劇老城區交通、公共服務等設施成長壓力;大規模搬遷原住居民,破壞原有社會結構,割裂人、地和文化的關系。
黃艷在會上指出,習慣性地做征拆、土地拍賣再建新房,這種慣性思維和慣性路徑特別難轉,“現在還在繼續按照這條路徑走,所以我們要制止這種大拆大建的行為。”因此,今年8月30日,住建部印發《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》(后稱“通知”),劃出城市更新的“底線”。
“因為國家的頂層設計還沒出來,一年之內就又走偏了很多事兒。”她解釋說,“各地現在都在制定條例、行動計劃,然后列項目。一說到試點,各個省都開始踴躍報名。但是我們說,先劃底線。”
記者注意到,根據《通知》要求,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(片區)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%;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(片區)或項目內拆建比不應大于2;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%——指向性很明確,比如城市更新要少拆,“少推平頭”;不要把居民都趕到城外,“城市大沒關系,怕的是長距離通勤”,“城中村恨不得全部拆除,租金馬上上漲”,“一個城市不能只有白領沒有藍領”。
黃艷表示,希望加強統籌謀劃,堅持城市體檢評估先行,探索一種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公眾參與的城市更新可持續模式,推動過去簡單的開發建設方式轉向把現有的資源“經營好”,從而實現提質增效。
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,現有的標準、規范、財稅等政策體系都是“沖著新建開發來的”,缺乏城市更新必要的政策支撐。“所以試點先行,讓大家試試,成熟之后上升為國家的政策。”黃艷說,今年的一項重大工作就是起草城市更新的頂層設計。(記者:余蕊均)